政策文件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玄武分校“双证书”培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3820 管理员 2014-05-15 16:07

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的“双证书”培养制度(简称“双证制”),是高职教育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定位的需要,也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的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扩大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直接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比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务处要主动加强与劳动保障、人事等行政领导部门和与开设专业相关的行业领导部门及相关企业的沟通配合。教务处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证书考试,每个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应取得两种以上的职业技能证书。

二、教务处要根据各专业在职业岗位群(或岗位)中的定位,在制订教学计划时确定符合职业岗位需要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种类,并明确各项证书的考核安排。

三、教务处要依照国家职业分类标准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把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与课程体系之中,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技能训练。

四、为使学生较好地掌握计算机应用能力,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应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相应证书一种(例如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学生应获得相关技能证书一种(例如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络应用师技术资格证书、认证网络管理师、认证网络工程师等)。

五、要进一步加强大学英语课程建设,着重强化学生英语应用能力培养,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证书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六、若证书的考试大纲内容与课程的教学大纲内容基本一致,学生经过考核,获得了相关证书,可以申请免考对应课程(以教学计划相应表中所列为准,未列入的由教务处确定),但不能免修该课程。免考课程的成绩,应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成绩状况及证书考核等级等,酌情判定,并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玄武分校学生“以证代课”申请表),教务处要保留有关材料。

七、为了保障“双证制”的落实、实施,提高证书考核通过率,教务处应积极开展证书考核培训,采取措施努力为学生获得证书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学生证书考核通过率,将作为评价教务处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